1、离婚给了他们钱还能要回来吗
1.若离婚给钱属彩礼性质,未办结婚登记手续,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。譬如男方给了女方一笔钱当作彩礼,可因未登记而需要返还。
2.双方办结婚登记手续但未一同生活,离婚时男方也能请求返还彩礼。像虽已领证但未一块生活过,这样的情况下男方的钱可要回。
3.结婚以前给付致给付生活活困难,离婚时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,且需以离婚为条件。比如男方结婚以前给女方不少钱,致使自己生活困难,离婚时可需要返还。若给钱非上述情形,一般很难要回,需依实质状况和有关证据判断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2、离婚已给他们钱符合什么条件可索回
离婚时已给他们钱,在以下容易见到情形可索回:
彩礼返还: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讲解(一)》,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;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,离婚时可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。
欺诈、胁迫情形:若给钱行为是在受欺诈、胁迫状况下作出,违背真实意愿,受欺诈、胁迫方有权在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,向法院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,需要他们返还钱财。
附条件赠与未达成条件:若给钱是附条件赠与,如以复婚为条件,而条件未达成,可倡导索回。
3、离结婚以后已给他们的钱符合什么条件能要回
离结婚以后已给他们的钱,以下状况大概要回:
彩礼: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讲解(一)》,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,且已办理离婚登记;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,且已办理离婚登记,给付彩礼方可请求返还。
赠与附条件:若给钱时附带特定条件,如以复婚为条件赠与钱财,而他们未达成该条件,可需要返还。
存在重大误解、欺诈等:给钱行为若基于重大误解推行,或他们以欺诈方法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状况下给钱,当事人可在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需要他们返还。
当探讨离婚给了他们钱还能否要回来时,这其中涉及很多复杂原因。假如给付钱财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违法情形,那样是大概通过法律渠道要回来的。譬如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,一方故意隐瞒重大财产信息,致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状况下给予钱财,这样的情况就有追回的可能。又或者是离结婚以后发现他们伪造债务企图侵占一同财产,那样受损方也有权需要重新分割财产并追回已给付的钱。你是不是对离婚时财产给付及追回存在疑问呢?若对离婚给了他们钱还能否要回来等有关问题有困惑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。